黃金(和白銀)在被製作成標準規格的錢幣之後,隨即取代了以物易物的方式,黃金被發現在西元前560年就已經被當作錢幣來使用。
於1933年4月5日簽署的行政命令6102號當中,富蘭克林·羅斯福總統禁止“囤積”黃金,並限制任何人擁有超過5盎司。 大量黃金的持有人被迫以每盎司20.67美元賣給政府換取紙幣。 在強制出售之後不久,來自國際交易財政部的黃金價格提高到每盎司35美元。 美國政府進而貶值了美元(它剛剛強迫公民接受換取他們的黃金)的41%的先前價值。 據估計,當時存在的硬幣只有1%在大規模融化之後倖存下來。政府持有黃金每盎司35美元,直到1971年8月15日為止,當時理查德·尼克森總統宣布美國不再將美元轉換為固定價值的黃金,從此放棄金本位制。